螺旋藻产品超标续:国家药监局公告自相矛盾

2012-04-09 09:16:55 kanjz

  汤臣倍健等品牌的螺旋藻产品涉嫌铅超标事件,在昨日凌晨国家药监局发布“检验显示汤臣倍健等3品牌符合国家限量标准”的公告后,看似尘埃落定,但实际情况却是更加扑朔迷离。昨日见报的《汤臣倍健答非所问澄而不清》一文,所引用的同样来自国家药监局发布的称“汤臣倍健不合格”的公文,直至昨晚依然还挂在浙江省杭州市的政府官方网站上。

  来自国家最高级监管单位的两份检验结果截然不同,到底是国家药监局“摆乌龙”,还是自打嘴巴?昨日,国家药监局方面称“显示不合格”的那份文件仍待回头查查。

  而汤臣倍健方面,行动同样神速,事发几个小时后,便迅速发布声明,并提供检验报告称自身合格。不过,作为上市公司,在申请停牌2个交易日后,直至昨晚本报发稿时,却仍未发布正式调查公告。而记者昨日再次走访汤臣倍健的专门店和部分药店,都发现并未下架螺旋藻片。

  ●2月29日-3月5日

  国家药监局层层发文称13项产品不合格

  本报昨日见报的《汤臣倍健答非所问澄而不清》一文,所引用的来自国家药监局发布的称“汤臣倍健不合格”的公文,出自浙江省杭州市的政府官方网站,文头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文件;文号为:食药监办(2012)25号;文件所发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日期为2012年2月29日。

  随后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浙食药监保(2012)3号将该文件转发至浙江省各市,日期为2012年3月2日;而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3月5日以收文通字127号予以收件。

  从国家到省、市共3级管理监督部门都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并且至今还挂在杭州市政府的官网上,我们没有理由怀疑该文件的严肃性。

  那么,这份层层下达的文件是如何表述的呢?

  文件开头原文为:“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对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开展了铅、砷、汞三项重金属指标的监测,结果显示,部分产品检出铅、砷超标。”而在文件附件所列“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铅、砷、汞监测不合格产品名单”中,列出13项产品,汤臣倍健出现在第11位,检验部门为“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3月29日凌晨事件曝光后36小时

  国家药监局通告

  绿A、汤臣倍健、金奥力不超标

  本来按政府正常下发公文的流程也好,文件内容的表达也好,似乎并无引起歧义的地方,但奇怪的是,在螺旋藻铅超标事件被媒体曝光后,不到36个小时,国家药监局就在昨日凌晨紧急通报“以螺旋藻为原料保健食品重金属专项监督检查结果”。

  该结果称,2012年2月,针对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存在重金属超标隐患,其组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北京市药品检验所等7家检验机构对市场上部分以螺旋藻为原料保健食品开展了铅、砷、汞重金属专项监测。

  根据市场产品抽样和媒体报道情况,其于2月29日布置对可疑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结果显示,有3个产品为假冒保健食品;福建省幸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幸福来牌螺旋藻片(康特力斯)20111214批次的产品铅、砷超限量标准;而媒体报道的绿A牌螺旋藻精片、汤臣倍健牌螺旋藻片和金奥力牌三达紫光螺旋藻片等其他产品铅含量在本次监督检查中结果均未超过国家限量标准。

  一份文件一份通告自相矛盾

  记者仔细比较了同样来自国家药监局的一份文件,一份通报,发现在表述上,还是有些值得推敲的地方。

  首先,2月29日下发的食药监办(2012)25号文中的表述,肯定的监测主体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其组织了对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开展了铅、砷、汞三项重金属指标的监测,结果显示,部分产品检出铅、砷超标,并附了名单。按时间上理解,此次监测应该是在2月29日前就已经完成并得到了结果。

  但昨日通告中的表述又是“根据市场产品抽样和媒体报道情况”,其于2月29日布置对可疑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结果显示,媒体报道的绿A牌螺旋藻精片、汤臣倍健牌螺旋藻片和金奥力牌三达紫光螺旋藻片等其他产品铅含量在本次监督检查中结果均未超过国家限量标准。按这个表述,显然2月29日才开始布置下面省市两级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即使后面的监测没有问题,那么2月29日下发的食药监办(2012)25号文中已经所附的不合格名单又如何解释呢?

  其次,我们注意到,在昨日的通告中,有很清晰的产品批次,但没有列出监测机构的名称,而在食药监办(2012)25号文,却是很清晰列出了13项产品的具体7家监测机构的名单,但又没有具体的检测批次号。

  此外,上述一份公文、一份通告所虽然同样列出13项产品,但并不完全相同。这样来自同一个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不同结果,我们该相信哪一个呢?

  而就在昨日,发布3家产品合格通报的国家药监局新闻办方面表示,“浙江杭州的那份公告不是我们这个部门发出去的,我们要回去查查原件。”

  媒体曝光不合格的批次 公司并未了解也未再检

  就在国家药监局表现出的高效率的同时,在旗下螺旋藻片被曝光铅超标后,汤臣倍健同样在不到几个小时后,就在其官网挂出声明:“作为一家上市企业,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我公司螺旋藻片经由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2年3月3日抽样,送往指定检测机构检测,结果显示,公司螺旋藻片符合质量标准。我公司也希望有关监管机构尽快将结果予以公布。”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创业板第一高市值股,中国膳食营养第一股,既然在3月29日“针对公共传媒”出现的信息申请临时停牌,但2个交易日之后仍未发布公告。

  按照交易所相关规则,不能复牌,即说明你对公共传媒出现的信息没有调查清楚,以致无法披露澄清公告。但实际上,在3月30日全天,不仅在汤臣倍健官网上,还有其官方微博上,不断登出国家药监局的声明,而且不断转发各种网站或是微博发布的有关国家药监局的声明。

  可是,我们不禁要问,公司有没有去调查过:

  1.国家药监局所发的产品合格通告的批次与媒体所述产品不合格的批次,是否是同一批次呢?

  2.如果不是同一批次,那么媒体所报道的产品不合格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公司是否需要拿那个不合格批次的产品进行复检呢?

  在公司并未进行充分的调查的前提下,只是在国家药监局神速发布通告后,汤臣倍健就在各种公开途径发布信息,却又不及时发布正式澄清公告,不及时复牌,显然违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

  我们不禁要问,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你面对的不仅是广大的消费者,还要面对公司的众多股东(投资者),眼下,究竟将7003位(最新年报数据)股东的利益放在了何等位置呢?

  相关链接

  调高一季度业绩预期或为高管解禁

  曾现高管亲属精准踩点

  2011年12月15日,汤臣倍健上市一年,主要由总经理汤晖在内的众高管持有的近980万股解禁。但由于“董事、监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的上市前承诺,身份限制使得该批解禁的限售股实际可减持数量为434万股,占总股本的3.97%,占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的44.31%。

  解禁后,汤臣倍健释放一系列利好:

  2012年2月1日,发布业绩高增长年报,营收6.58亿元,净利润1.8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0.12%和102.41%。此前,3家机构在1月19日股价跌8.54%时(最低68.4元)合计买入2721.67万元。

  3月2日,汤臣倍健实施10转10派10。

  3月12日股价涨停,三家机构卖出7910万元(股价复权最高超过98元)。

  3月21日,汤臣倍健发布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原预计同比增长40%-60%修正至同比增长150%-180%。

  3月22日股价再涨停,机构卖出398.78万元。

  业内称,公司把一季度业绩翻倍调高,或为了高管们解禁。

  而其实,汤臣倍健曾发生过公司高管关联人士精准买卖股票获利的情况。

  2011年6月1日,陈霞买入2100股,此时股价正处底部区域,成交均价46.4元。2011年12月13日、14日,陈霞分别以成交均价75.7元和75.3元将这2100股卖出,抄底精准,短短半年获利高达62.7%。资料显示,陈霞与公司董事兼高管的陈宏的关系为“兄弟姐妹”。

  汤臣倍健铅超标峰回路转:公司媒体药监局博弈

  3月28日,新华社的一篇报道,将汤臣倍健这只创业板明星股推到风口浪尖。报道称,部分保健品的重金属超标,其中汤臣倍健的螺旋藻产品铅超标100%。

  29日,汤臣倍健对报道进行了强硬回应,公告称,产品经过相关部门检测,符合质量标准。当天,汤臣倍健紧急停牌。

  30日上午,国家药监局发布了检测结果,汤臣倍健产品铅含量未超出国家标准。奇怪的是,就在2月29日,药监局下发给各省市药监局的文件中,还将汤臣倍健列为不合格产品。

  公司、媒体、监管当局的三方博弈,可谓峰回路转,演绎了一幕资本市场“罗生门”。

  躺着中枪

  造成本次事件的争议,源于标准。

  药监局在3月30日的声明中解释说,按照国家标准和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有关标准,以藻类为唯一原料辅以少量辅料组方的产品,其铅指标限量为2.0mg/kg;不以藻类为唯一原料组方的产品,其铅指标限量为0.5mg/kg。

  在新华社的那篇报道中,只提到“我国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规定,除胶囊、固体饮料外,一般食品中的重金属铅含量不得超过0.5mg/kg”,文章得到超标100%的结论,是按此标准计算得出的。

  该报道“历时数月调查”,记者购买了此产品,“送到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多家权威检测机构”。

  按照国家药监局的说法,新华社的报道似乎犯了一个“技术错误”。不过,让人无法理解的是,2月29日,国家药监局办公室向各地药监局发文(“食药监办【2012】25号”)称,对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进行监测,部分产品铅超标,在不合格名单中,汤臣倍健的螺旋藻片位列其中。药监局要求各地对铅超标企业进行抽验,并于3月4日前上报。

  一位参与报道的新华社记者告诉本报,此次报道首先是以内参的形式播发,药监局根据报道内容,组织对涉嫌超标产品进行了检测,结果是13个产品不合格,以“加急文件”级别下发到各地药监局,甚至要求各大药店撤货。

  “既然国家药监局已经组织了检测,为何又要求地方进行抽验?作为一个国家部门,检测标准前后不同,得出的结论先后矛盾,我们不能理解。”该记者说。

  在国家药监局3月30日公布的检测结果中,三家产品为假冒产品,一家不合格,其余全部合格。汤臣倍健董秘梁水生3月29日对本报记者表示:“按照国家药监局的要求,珠海药品检验所来公司抽取样本,送到了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是合格的。”

  梁水生说,公司并未看到最终的监测数值,但在企业自检中,螺旋藻产品的铅含量都低于1mg/kg,他坚称,螺旋藻铅含量的国家标准就是不超过2mg/kg。

  原材料存风险

  截至3月30日记者发稿,汤臣倍健仍在停牌。对于本次事件,分析师显得谨慎乐观。

  招商证券食品饮料行业分析师朱卫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螺旋藻类产品在汤臣倍健产品中占比小,对于股价影响应该不大,但本次事件对公司品牌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根据汤臣倍健网站归类,螺旋藻所属的草本植物健康类保健品整体销量仅0.34亿元,在汤臣倍健的八大产品线中排名倒数第二,仅占整体销售额的5.24%。

  外界猜测,汤臣倍健采用的螺旋藻原材料来自重金属含量较高的地区,同其他藻类一样,螺旋藻有极强的重金属富集功能。

  对此,梁水生予以否认,他称,每一批原材料都会经过检测确认,“我们的原材料的确不来自内蒙古,具体来自哪里,不能透露。”

  梁水生承认,公司经营的一大风险就是,原材料安全问题,公司产品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在几年前就致力于建立自己的原料生产加工地。

  但实际上,公司上市的募集资金基本用于扩大产能、扩展渠道和强化信息系统,并没有投入到产品上游。

  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师说,汤臣倍健强于渠道建设,但对上游原料的控制力并没有改善,未来不排除仍会有地雷被引爆。

  汤臣倍健卷入质量风暴 认监委药监局结论打架

  多家企业螺旋藻产品铅超标一事,让汤臣倍健等企业卷入质量风暴。

  包括绿A公司在内的6大螺旋藻品牌日前被媒体曝出“重金属铅含量超标”,全国多家销售点也已对相关产品进行主动下架。然而,昨天凌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了以螺旋藻为原料的13家保健食品重金属专项监督检查结果,显示仅有1家产品的重金属含量“不符合国家限量标准”。两次检测结果缘何大相径庭?

  从超标到达标,有业内人士指出:“螺旋藻片超标事件”发生大逆转,奥妙在于各方对产品的检测标准选取不一。

  汤臣倍健“长出一口气”

  昨天上午,国家药监局公布以螺旋藻为原料保健食品重金属专项监督检查结果。此前媒体报道的“绿A”牌螺旋藻精片、“汤臣倍健”牌螺旋藻片和“金奥力”牌螺旋藻片等产品,铅含量在本次监督检查中结果均未超过国家限量标准。

  对于这样的结果,汤臣倍健发言人梁水生长出一口气,但他认为事件对于上市公司汤臣倍健在品牌形象和资本市场方面影响很大,目前在创业板中,汤臣倍健仍然处于停牌状态。

  检测标准存两个版本

  为何有媒体认为6大螺旋藻品牌铅含量超标,而国家药监局的检测结果却和媒体的调查有较大出入?记者发现,虽然媒体和国家药监局都参照的是1997年2月实施的国家《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16740-1997)》,药监局采用的是其中以藻类和茶类为原料的固体饮品和胶囊产品,铅限量为2.0mg/kg,在这个限值下多数螺旋藻产品达标。但有媒体选限量0.5mg/kg的标准,理由是国标中还规定除胶囊、固体饮品外,一般食品中重金属铅含量不得超过0.5mg/kg。在这样的限值下,6大品牌螺旋藻产品均铅含量超标。

  像汤臣倍健、绿A等螺旋藻产品是以藻类为原料的片剂,这种片剂到底属于一般产品还是按照胶囊产品来进行铅含量的限值,国标中并没有作出详细规定。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食品营养与安全系主任何计国认为,藻类片剂的含铅标准还是应该参照胶囊的标准来检测。

  即便在铅含量2.0mg/kg的限值下,药监局的通报里“康特力斯”品牌仍然被检测出不符合国家标准,该产品出自福建幸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新闻回放]

  汤臣倍健等6大螺旋藻产品铅超标

  新华社3月28日曝光“绿A”“汤臣倍健”“清华紫光(金奥力)”等螺旋藻“蓝帽”产品,涉嫌“重金属铅含量超标”,危害人身健康。

  报道指出,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多家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均显示,在8个送检样品中,有6个样品的铅含量严重超标。其中:“尤维斯”超标20%;“绿A”和“清华紫光(金奥力)”均超标80%;“汤臣倍健”超标 100%; “圣奥利安”超标200%;“康特力斯”超标820%。

  我国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规定,除胶囊、固体饮料外,一般食品中的重金属铅含量不得超过0.5mg/kg。

  (综合新华社 新闻晨报 华夏时报报道)